5建设单位关于公众参与说明客观性、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承诺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的要求,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本单位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有机硅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充分吸纳了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已将公众参与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是客观的、真实的,本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及其说明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愿意承担由于公众参与客观性和真实性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年07月02日
附件:
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有机硅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性质: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有机硅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西侧、五源科技南侧、洋紫荆油墨北侧、康泾塘东侧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将在新厂区内新建1个天然气调压柜、1幢综合楼、2幢生产厂房、1个地埋储罐区、1间甲类仓库、1个事故应急池、1座污水处理站、1间锅炉房、1间辅助用房,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约14517㎡(小于22000㎡,在项目备案核定的总建筑面积范围内)。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形成年产有机硅新材料30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恶臭气体、酸雾、投料粉尘、储罐呼吸废气、桶料上料废气、无组织废气、运输废气、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1)地表水
建设项目生产厂区不设包装桶的清洗,因此不会产生洗桶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分离废水、水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等。
建设项目生产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接入厂区内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其余雨水经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厂区内的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和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其余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利用新建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地埋式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计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及相关规划,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也不存在名木古树等。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最近点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
东经 | 北纬 | ||||||||
1 | 梧桐街道 | 庆丰村 | 120.54 | 30.61 | 人群 | 约3700人 | 大气环境(GB3095-2012)二级标准 | E | 约675 |
2 | 安乐村 | 120.55 | 30.60 | 人群 | 约3300人 | SE | 约1680 | ||
3 | 众善村 | 120.53 | 30.62 | 人群 | 约2537人 | NW | 约2240 | ||
4 | 同庆社区 | 120.55 | 30.61 | 人群 | 约1300人 | NE | 约980 | ||
5 | 百乐社区 | 120.55 | 30.62 | 人群 | 约3285人 | E | 约1430 | ||
6 | 复兴社区 | 120.54 | 30.62 | 人群 | 约6603人 | N | 约1150 | ||
7 | 环南社区 | 120.54 | 30.62 | 人群 | 约11000人 | N | 约1830 | ||
8 | 九曲社区 | 120.55 | 30.62 | 人群 | 约7802人 | N | 约2000 | ||
9 | 永宁社区 | 120.54 | 30.63 | 人群 | 约4452人 | N | 约2600 | ||
10 | 杨家门社区 | 120.55 | 30.63 | 人群 | 约7550人 | N | 约2840 | ||
11 | 凤鸣街道 | 环南村 | 120.53 | 30.61 | 人群 | 约3200人 | NW | 约1090 | |
12 | 李家弄村 | 120.52 | 30.59 | 人群 | 约3508人 | SW | 约2000 | ||
13 | 桑园桥村 | 120.55 | 30.58 | 人群 | 约2700人 | S | 约2780 |
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康泾塘(拟建地西侧,紧邻)。对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康泾塘属杭嘉湖水系(序号:杭嘉湖109号),水环境执行Ⅲ类标准,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表水体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
表2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地表水名称 | 相对方位 | 最近距离 | 规模 | 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 |
康泾塘 | W | 紧邻 | 河道宽度约40m | 水环境(GB3838-2002)Ⅲ类标准 |
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现状或规划的声环境敏感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表3。
表3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物 | 废水处理 | 1、生活污水利用新建的化粪池、隔油池进行预处理; 2、水洗废水单独收集后先接入一个pH调节池,调节酸碱度后接入一套多效蒸发器去除水洗废水中的盐分; 3、经预处理后的水洗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接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本环评建议采用“气浮+接触氧化+终沉”的工艺进行处理; 4、废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不低于70t/d | 废水总排放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DB33/887-2013)和(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水污染物 |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 1、分区防渗,污污水站、事故应急池、地埋式储罐区、甲类仓库、生产厂房1、生产厂房2为一般防渗区,厂区内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2、应对全厂非绿化地面进行防渗和地面硬化处理,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确保一般防渗区内污染物不会发生下渗或进入简单防渗区; 3、地埋式储罐区采用双层储罐,储罐设置液位监控系统; 4、项目储罐采用地埋式,储罐区设置地槽,地槽内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并设收集沟和观察井,可及时收集泄漏物料和污染废水 | 符合环保要求 |
大气 污染物 | 生产废气处理 | 1、合成车间和储罐呼吸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该设施采用“氯乙酸钠溶液喷淋+稀硫酸喷淋+氢氧化钠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对废气进行处理,配套风机风量不低于10000m³/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20m高的1#排气筒进行排放; 2、复配车间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该设施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工艺对废气进行处理,配套风机风量不低于10000m³/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20m高的2#排气筒进行排放; 3、废气喷淋塔设置自动加药装置和在线监控系统。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相关标准计算值 |
大气 污染物 | 食堂油烟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将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不低于60%,处理风量为3000m³/h | 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
噪声 | 机械设备 |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2、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装置向厂房中央集中; 3、真空泵、输送泵、空压机组、制氮机组等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震器;风机设隔声罩,废气处理系统进出口均需配置消声器; 4、空压机房安装隔声采光窗; 5、加强厂区绿化。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 | 固废处置 | 1、废抹布和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的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结晶盐、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置。 | 符合环保要求 |
环境风险 | 建议企业编制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新建一座不小于810m³的事故应急池。 | 减少环境风险 |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有机硅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项目选址符合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桐乡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桐乡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平衡;项目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时无超标点,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的影响可接受。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③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④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zjrongli.com/news/companynews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光明路西侧、五源科技南侧、洋紫荆油墨北侧、康泾塘东侧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经理13819416090
(2)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工,0573-88131300
(3)环评机构: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2号实验楼8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工,0571-8605160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06月02日-2020年07月15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溶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2日